2005.8.29
今天去採收檳榔,不過行程反過來了。
先到"石頭堆"再到"Pump阿"。
我也沒問為什麼。

重點是...
"pump阿"遭小偷了。= =+

案發時間:推測為昨天深夜。
失竊物:變電箱一個&抽水站的機具。推測小偷想要偷"銅"去變賣。
損失人:附近幾家需要用"pump阿"抽水站務農的農家。

真是超不爽、超無力的。
做農很辛苦。
沒水可用怎麼做農?養家?
這樣跟間接傷人、殺人有什麼兩樣?

這些死小偷,一定會下18層地獄,去、死、吧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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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siuh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